
1938年4月时,江青被安排在鲁迅艺术学院担任指导员。然而仅4个月后,她又被调到军委办公室担任秘书。实际上,也就是到毛主席身边工作。 而此次调令,则更是江青和毛主席得以结婚的至关重要一步。

彼年冬季,毛主席突然决定要和江青结婚。然而,此事很快遭到诸位领导干部等人的反对。毕竟毛主席乃我党最高领袖,而江青又曾经是一个在十里洋场闹得那样甚嚣尘上、沸沸扬扬的电影明星。
除此之外,毛主席与贺子珍并未办理任何离婚手续。所以,当他们要在一起的消息传出去后,大批的同志、领导等人都站出来反对。尤其是张闻天,当年他反对得最为激烈。
张闻天直言贺子珍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党员,而且有着多年的光荣斗争历史,以及还经过了万里长征的生死考验,为革命、战斗数次身负重伤,理应受到尊重。
除此之外,他还曾收到王世英等人寄去的一封长信,在里面反映了江青之前在上海的一些复杂经历情况。故而,张闻天直接找到毛主席,毫不留情地说道:“我对江青的过往一清二楚,说什么都不可能答应你们结婚!”
说完,他将江青在上海被捕时的情况说了出来,以及闹得沸沸扬扬的“唐蓝风波”,更是毫不避讳都讲得一干二净。

然而,无论旁人怎么劝说,毛主席仍旧坚持要与江青结婚。为此,王世英等人又联名写了一封反对信到中央,极力阻止毛主席和江青在一起。在该信最后,他还加上了一句话:“无论如何,江青不宜与毛主席结婚!”
而正是因为这封信和这句话,使得一同联名“上书”的扬帆等人,多年后为此吃尽苦头。
当然,在大批质疑、反对声的同时,也有人认为毛主席要与谁结婚,此乃他个人私事,其他人不必过于干涉。而在这其中,当属江青的同乡、旧识康生的支持最为突出。
最后,中央政治局为此召开了会议讨论。根据会议决定,批准同意毛主席和江青结婚的意愿,不过也对江青作出了一些限制性规定:“此后,江青只能以一个家庭主妇、或者事务助手身份来照料毛主席的生活和健康。另外,不允许在党内机关担任任何职务,或者干涉政治。”
而以上规定,之后又被传为“江青和毛主席结婚的约法三章”。虽然这些都广为流传,不过却并没有任何原始文件作为依据,故而那“约法三章”的内容也就有了很多不同的版本。
但是总结到最后,最为流传的也就三项:“第一,不准江青参政;第二,不准江青出头露面;第三,江青务必要尽心尽力照顾好毛主席的生活起居。”

江青与毛主席结婚初期,的确对其生活上的照顾十分妥帖、周到。而在后来的转战陕北时期,她亦是不离不弃、毫无怨言地跟随着。故而在这方面,江青这些都是值得肯定且认可。然而“人会变,月会圆”专业在线股票配资交易平台,在建国多年后,她却还是因为自己的野心和自私走上一条错误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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